稅務嚴查加油站偷稅
發(fā)布日期:2025-02-19 瀏覽次數(shù):749
記者近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2024年全國稅務部門共查處高風險加油站2722戶,查補稅費款和加收滯納金、罰款共計57.89億元,有力促進了行業(yè)規(guī)范健康發(fā)展。2月10日,廣東、新疆、云南稅務部門公布了依法查處的3起加油站偷稅案件。
據了解,廣東省云浮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羅定市大眾石油經營有限公司偷稅案進行處理。經查,該加油站通過刪減加油機稅控數(shù)據,使用第三方收單平臺收取加油款后結算至個人銀行賬戶等手段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少繳增值稅等稅費681萬元。稅務稽查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規(guī)定,對該加油站依法追繳少繳稅費、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352萬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圖木舒克稅務局依法對東城迎賓加油加氣站偷稅案進行處理。經查,該加油加氣站通過更換加油機主板、篡改銷售數(shù)據、個人賬戶收款等方式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少繳增值稅等稅費533萬元。稅務稽查部門依據相關規(guī)定,對該加油加氣站依法追繳少繳稅費、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793萬元。
云南省文山州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對丘北縣樹皮岔路加油站偷稅案進行處理。經查,該加油站通過利用個人微信收款、在賬簿上少列收入等方式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少繳納增值稅等稅費253萬元。稅務稽查部門依據相關規(guī)定,對該加油站依法追繳少繳稅費、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427萬元。
“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屬于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的偷稅行為。部分加油站通過偷逃稅手段獲得非法利益,損害了公平競爭。”西南財經大學中國金融研究院教授、西財智庫首席經濟學家湯繼強表示,經營主體要切實增強合規(guī)經營意識,強化依法誠信納稅自覺,打好企業(yè)長遠發(fā)展的基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稅務部門將持續(xù)優(yōu)化服務舉措、增進辦稅便利,助力經營主體發(fā)展壯大。同時,繼續(xù)推進依法治稅,深化部門聯(lián)合監(jiān)管,依法依規(guī)嚴厲打擊各類偷逃稅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法治公平的市場秩序。
本文摘自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