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稅費征管和服務保障辦法出臺
發布日期:2024-01-02 瀏覽次數:3254
日前,《安徽省稅費征管和服務保障辦法》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正式公布,并將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這是安徽省深入貫徹落實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要求,健全稅費共治體系,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
據介紹,《辦法》共7章49條,從稅費征管協同、稅費征繳服務、涉稅涉費數據共享、監督管理四個方面明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為安徽省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收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稅費征管協同方面,《辦法》要求,在稅費申報、稅費優惠、委托代征、繳款入庫、行政強制、破產注銷、違法查處、爭議救濟等稅費征管和服務保障環節,各部門和單位都應當與稅務部門加強信息共享和征管協同;健全公安派駐稅務機關聯絡機制,實現聯合辦案制度化、信息化、常態化;加強法院與稅務部門之間的部門聯動,建立稅費征收和民事執行司法協作機制。
針對納稅人繳費人普遍關心的稅費服務問題,《辦法》規定稅務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稅費優惠政策便捷享受機制,實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在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稅費服務時,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不得要求納稅人繳費人重復報送資料。稅務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非稅收入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稅費爭議糾紛調處化解機制,及時化解稅費爭議。
為了切實保障稅費信息共享,《辦法》明確,各部門和單位應當依托安徽省大數據平臺實現部門間稅費信息的互聯互通、高效共享;對無法通過安徽省大數據平臺提供稅費信息共享的,應當與同級稅務部門商定交換方式。《辦法》還規定了相關法律責任,如,不依法提供涉稅涉費數據或不履行稅費協助義務的,由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造成稅費流失的,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本文轉載自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