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熱點問答 | 很多企業在問,猜您也想知道
發布日期:2023-11-14 瀏覽次數:4527
Q1:2023年企業在職職工只有3人,是否可以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解答: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繼續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文件依據:
《關于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8號)
Q2:企業申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如何確定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解答: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文件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
Q3:一般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可以享受財稅〔2016〕12號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嗎?
解答:
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包含在上述繳納義務人范圍內,可以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文件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
Q4: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省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預繳企業所得稅,其中“實際經營收入”是否允許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
解答:
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省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其中“實際經營收入”為收入概念,非所得概念,不扣除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
Q5:總分機構之間轉移貨物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解答:
企業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
文件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