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解讀】《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暫行辦法》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2-12-05 瀏覽次數:10159
2022年11月23日,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安徽省水利廳、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聯合印發了《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暫行辦法》(建市〔2022〕108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辦法》的背景是什么?
2021年8月,我廳牽頭組織2020年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工作,全省共有379家省內企業榮獲“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稱號,起到了良好效果,有效緩解了我省建筑業企業評優評先事項少、正向激勵不強等突出問題。為接續做好2021年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工作,我廳在征詢省有關廳局、部分市場主體意見的基礎上,對原《辦法》進行了重新修訂。
二、《辦法》與原《辦法》主要區別是什么?
一是增加牽頭單位。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屬工程建設施工總承包序列,故將原《辦法》增加省通信管理局作為認定部門,并調整了對應條款表述。
二是擴大認定范圍。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以及培育現代產業工人的要求,將原《辦法》的認定對象擴大至全過程工程咨詢、裝配式、勞務等企業。
三是完善申報程序。為快速、便捷、高效開展評比,今年將啟用廳信息中心研發的“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申報系統,企業將通過系統進行申報材料,對原有的申報程序、認定流程進行了修改完善。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辦法》共分總則、認定范圍和數量、申報條件、申報、認定程序、成果應用、認定紀律、附則7個章節、18個條款。主要內容包括:
(一)制定目的和依據、認定的原則和周期,以及認定實施的部門;
(二)認定的范圍和數量;
(三)企業申報應具備的條件和不得認定的情形;
(四)申報原則、申報程序和認定程序;
(五)認定結果的綜合應用;
(六)認定工作紀律。
四、認定的數量有多少?
認定數量實行總量控制,數量上應與全省建筑業產值保持匹配。在綜合各地認定年度建筑業產值、建筑業企業數量及行業分布等指標的基礎上實行總量分配(公路及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信等工程總承包類由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單列指標)。各行業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標準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制定。
五、申報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一是企業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市場行為規范,企業信譽好,在支持鄉村振興、疫情防控等社會責任方面表現突出,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
二是企業建立了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有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體系,信息化建設水平不斷提升;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合理的產業布局;注重培育、引進高層次人才;創造產值、稅收以及吸納勞動力就業等方面達到本行業本地區領先水平。
三是企業重視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在項目管理中的綜合運用,科技創新能力較強、并有一定比例的研發投入。
四是企業在認定周期內承(參)建的工程建設項目中(含已竣工)有代表我省較高建造水平或有突出工藝能力的成果項目;重視并積極投入新型建筑工業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發展。
五是企業重視黨建工會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堅持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一起抓,形成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企業文化。
六、申報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符合申報條件的建筑業企業可通過申報系統向注冊地所在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符合申報直報類條件的建筑業企業可通過申報系統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提交申請材料。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初審后,在分配指標(已含不少于20%的增加名額)的基礎上,依據評分標準按初步認定分值確定推薦企業,并通過申報系統推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七、認定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對各市行業主管部門推薦及直報類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依據評分標準提出擬認定名單。經審查通過的“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名單,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上進行公示,根據公示及異議處理情況,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辦公會審定,對通過審定的“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名單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頒發證書、獎牌。
八、如何保障認定的公平、公正?
經審查通過的“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名單,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進行核查,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現場核查。認定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任何部門和個人如發現認定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紀問題,可以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投訴、舉報,經查實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鞍不帐炐憬ㄖI企業”認定不得向申報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解讀機關: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咨詢處室(局):建筑市場監管處
聯 系 人:顏大為
聯系方式:0551-62871512
本文摘自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