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大美城鄉 安居中國》摘登之一
發布日期:2022-10-17 瀏覽次數:8961
2013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體學習時指出,“住房問題既是民生問題也是發展問題,關系千家萬戶切身利益,關系人民安居樂業,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關系社會和諧穩定。”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按照中央決策部署,不斷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針對市場運行中的矛盾問題,堅持分類調控、因城施策,努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16年是房地產市場調控歷程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當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定位一經提出,便成為房地產市場發展和調控的根本遵循,貫穿始終,毫不動搖,點亮了無數人的安居夢。定位背后,有何考量?房地產市場發展邏輯有何轉變?
經過近20年的住房制度改革和發展,2016年,我國城鎮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到36.6平方米,比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初翻了近一番。多年來房地產業迅猛發展,住房總量供不應求矛盾得到明顯緩解,我國住房發展隨之進入新的發展階段。但同時,住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仍然突出,“高負債、高杠桿、高周轉”房地產開發經營模式的底層邏輯亟待改變。
2016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指出,要準確把握住房的居住屬性。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正是基于對住房居住屬性的回歸和再認識,成為新發展階段重塑和完善我國住房制度和房地產長效機制的根本遵循。
“努力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是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根本要義。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情系廣廈萬千,心懷百姓憂樂,守住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以“安居夢圓”繪出小康生活的幸福底色。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毫不動搖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心系百姓安居冷暖,多次重申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把“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目標”作為一項重要改革任務,全面部署,躬身推進,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逐步完善,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定位越來越清晰,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社會共識越來越廣泛,夯實了億萬人民美好生活的根基。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既反映了黨和政府對“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重視,更為滿足人民群眾住房需求指明了方向。住有所居,既是莊嚴的承諾,也是溫暖的關懷。
每年《政府工作報告》都會做出工作部署。國務院多次召開專題會議,推動構建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工作,強調堅持從全局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堅持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從各地實際出發,采取差異化調控措施,及時科學精準調控,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健全工作機制
形成工作合力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是一項較為復雜的工作,其涉及面廣,受多種因素影響。比如,住宅用地供應的規模直接決定住宅供應量,房地產金融政策的寬松程度直接影響住房需求,房地產相關稅收政策的調整直接影響住房交易的成本,人口、教育等相關社會政策的調整也會影響住房供求關系,房地產相關輿情會影響市場預期。因此,加強房地產市場的管理,需要相關部門的緊密配合。
建立政策協同機制。保持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增強調控政策的協調性精準性,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加強住宅用地供應管理,建立住房和土地供應聯動機制,優化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完善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管理,促進房地產與金融良性循環。
建立部省市聯動機制。適應房地產市場的運行規律,建立健全部省市聯動管控機制,夯實城市主體責任,強化省級政府監督指導責任,因城施策,分類指導,加強對城市“一城一策”的指導和監督,切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
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建立監測預警和評價考核機制,常態化開展月度監測、季度評價、年度考核。對超出調控目標的城市,開展提示提醒和調研督導,督促城市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切實穩定房地產市場。
本文摘自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