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解讀】《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暫行辦法》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1-06-21 瀏覽次數:9343
2021年5月27日,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安徽省水利廳聯合印發了《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暫行辦法》(建市〔2021〕40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辦法》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來,我省建筑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對推進城鄉建設,帶動關聯產業,吸納就業人口,改善民生,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借鑒外省的相關做法,為更好地賦能建筑業企業,助力我省建筑業企業“走出去”,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工程建設管理改革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7〕97號)、《安徽省省級政府權責清單目錄》(2019年本),我廳牽頭制定了《辦法》。
二、《辦法》出臺有何意義?
《辦法》出臺是貫徹落實清憲省長批示精神,等高對標長三角地區經驗做法,更好為企業賦能,助力我省優質企業開拓外埠市場的重要舉措。《辦法》是我省首次參照江蘇、浙江兩省在評獎評優方面多層次多維度開展評獎評優活動經驗做法,以建筑企業為認定單位文件。例如江蘇省住建廳聯合省統計局、省商務廳每年認定約170家江蘇省優秀建筑業企業,浙江省建筑業協會每年認定約90家浙江省優秀建筑業企業。
三、《辦法》認定對企業有何用處?
“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結果綜合應用于省及各市房建市政、交通運輸、水利工程建設市場和招標投標市場管理活動。
四、《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辦法》共分總則、認定范圍和數量、申報條件、申報和認定程序、成果應用、認定紀律、附則7個章節、18個條款。主要內容包括:
(一)制定目的和依據、認定的原則和周期。以及認定實施的部門;
(二)認定的范圍和數量;
(三)企業申報應具備的條件和不得認定的情形;
(四)申報原則、申報程序和認定程序;
(五)認定結果的綜合應用;
(六)認定工作紀律。
五、認定的范圍是什么?
工商注冊地在我省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及專業承包、工程監理、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檢測、工程造價咨詢、園林綠化等建設工程的獨立法人企業。
六、認定的數量有多少?
認定數量實行總量控制,數量上應與全省建筑業產值保持匹配。在綜合各地上一年度建筑業產值、建筑業企業數量及行業分布等指標的基礎上實行總量分配(公路、水利等基礎設施類由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單列指標)。
七、申報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一是企業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市場行為規范,企業信譽好,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
二是企業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合理的產業布局,產業現代化能力穩步提升,注重培育、引進高層次人才,創造產值、稅收以及吸納勞動力就業等方面達到本行業本地區領先水平。
三是企業建立了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有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體系,信息化建設水平不斷提升,設立研發或科技中心,重視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在項目管理中的綜合運用,研發投入強度超過企業營收0.5%以上。
四是企業在認定周期內承接的工程建設項目中(已竣工)有具有代表我省較高建造水平或有突出工藝能力的代表項目。采用裝配式建造等新型建筑工業化,且裝配率超過30%的民用建筑工程項目,參與建設的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五是企業堅持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一起抓,黨建工作落實,建立了有特色的企業文化,企業的凝聚力強。
八、申報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符合申報條件的建筑業企業向注冊地所在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主管部門會同公共資源交易監督、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依據評分標準按分值確定推薦企業,并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送推薦函和申報材料。
九、認定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并邀請相關行業專家,對推薦函和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經審查通過的“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名單,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上進行公示。根據公示及異議處理情況,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辦公會審定,對通過審定的“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 名單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頒發相關證明材料。
十、如何保障認定的公平、公正?
經審查通過的“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名單,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進行核查,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現場核查。認定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任何部門和個人如發現認定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紀問題,可以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投訴、舉報,經查實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不得向申報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本文摘自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