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1-02-04 瀏覽次數:10232
建市函〔2021〕66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德市、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0〕96號)轉發給你們,同時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是積極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各地要認真研究合同示范文本,廣泛開展工作宣傳和推廣應用工作,提高市場主體知曉度,指導工程總承包項目各方主體正確理解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二是加快推進工程總承包。各地要抓緊培育一批工程總承包骨干企業,在政府投資項目和裝配式建筑中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加快修訂完善與工程總承包相關的招標投標、質量安全報監、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等管理制度。
三是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各地要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2號)文件要求,加強工程總承包活動的監督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附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0〕96號)
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
本文摘自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