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評價又有新利好!國家稅務總局推“兩增加、兩調整”新舉措
發布日期:2020-09-27 瀏覽次數:9643
據報道,廣大企業主的納稅信用評價又有新變化。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于納稅信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其中,新推出的4項優化納稅信用管理的措施可以概括為“兩增加、兩調整”,并從11月1日起施行。新舉措將為企業主帶來哪些實際利好?
企業招投標、貸款、申請相關業務資質等,都離不開信用這張“身份證”。目前,企業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由高到低分為A、B、M、C、D五級,信用級別越高,可享受的相關便利自然越多。
新舉措首先體現為納稅信用評價范圍的“擴容”,允許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可以自愿參與納稅信用評價。經過初步測算,這一新舉措將直接讓約140萬戶納稅人受益。
上海阿爾卑斯物流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就是一家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財務負責人李榆琴告訴記者,簡單來說,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不單獨計算企業盈虧,而是合并到總公司進行會計核算。根據新舉措,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也能“躋身”納稅信用評價的行列,這會極大方便企業辦理涉稅事項、拓展業務、進行招標等。
“第一個是更加便利我們辦稅,包括購買發票的數量有很大增加;第二個是有了納稅信用評價,我們申請行業‘一級貨代’資質更加容易;第三個是當我們在拓展國際業務、進行國內外重大招標時,我們會更加有競爭力。”李榆琴說。
除了增加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可自愿參與納稅信用評價,新舉措中的“兩增加”還包括增加了納稅信用指標評價情況的復核機制。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納稅服務處二級調研員王海虹說:“比如說某一個指標,納稅人沒有按照稅法要求來執行,我們對他扣了分。如果納稅人有異議,就可以在3月份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復核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將在4月份確定評價結果時一并審核調整。”
這次的新舉措還調整了納稅信用評價起評分的適用規則以及調整了納稅信用D級評價保留2年的措施。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副司長張維華解讀,調整納稅信用評價起評分的適用規則,將增加100分起評的企業數量,提高納稅人評為A級、B級的概率。與此同時,根據稅收精細化管理的需要,將上一年度評為D級的納稅人進行細分。
張維華說:“如果這個納稅人在上一年出現過偷稅、騙稅或虛開發票這樣嚴重失信行為的,那么在下一年,我們還是按照原來規定來執行,保留納稅信用D級評價,第三年還是不能評為A級,從而加強管理;對于因為其他原因在上一年度被評為D級的,那么在下一年我們改變了評價方法,只要企業納稅信用狀況得到改善,那么就可以被評為C級、甚至是B級這樣比較好的信用級別。”
納稅信用級別已成為企業非常重要的信用資產。2020年納稅信用評價結果顯示,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的意識、意愿、能力都在增強。其中,A級企業數量大幅上升,較上年增長37%;B級和M級企業總量穩中有升,占評價總戶數的約85%;C級和D級企業總量持續減少,較去年下降超過2個百分點,連續2年保持下降。從整體來看,A、B、M、C、D五級的分布呈現“橄欖狀”。
本文摘自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