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 開展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0-01-06 瀏覽次數:9998
山東省、湖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精神,進一步提升住宅工程品質,我部決定在山東省、湖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展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的
通過開展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進一步完善住宅工程質量保障體系,壓實建設單位首要質量責任和施工等單位主體質量責任,督促各參建主體規范建設行為、履行質量承諾,大力提升住宅工程品質,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試點時間
試點自2020年1月開始,為期2年。
三、試點內容
公示住宅工程施工許可、參建單位及項目負責人、主要建筑材料、實體質量、竣工驗收等信息,探索建立住宅工程質量社會監督機制。
四、試點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試點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工作,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制,細化試點方案,制定專門工作推進計劃,穩妥有效推進試點工作。
(二)加強溝通協調。試點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開展跟蹤調研,及時掌握試點進展情況,不斷總結完善試點經驗。對于實踐中的新思路、新舉措及遇到的問題等,要及時反饋我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三)強化宣傳引導。試點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豐富宣傳載體,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不斷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工作的良好氛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12月31日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