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合肥市建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9-04-08 瀏覽次數:15000
合建質安〔2019〕21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發展局、建設管理中心),各區市政園林辦(中心),局屬各單位:
現將《合肥市建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2019年4月2日
合肥市建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根據合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合肥市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實施方案》(合安辦〔2019〕15號)要求,結合我市建設領域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標
以案為鑒,開展全市建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堅決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建設領域不發生危險化學品亡人事故。
二、排查整治范圍
全市建設領域所有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使用企業、單位(以下簡稱“涉危單位”)。
三、排查整治職責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
各工程監督機構負責所監督建設工程項目中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市城鄉建設局質量安全處、市建筑質量安全監督站負責統籌;
各燃氣管理單位負責燃氣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市城鄉建設局市政公用管理處、市燃氣管理處負責統籌;
各市政公用管理單位負責市政、供水、排水(污水)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市城鄉建設局市政公用管理處、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市排水管理辦公室負責統籌;
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開展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排查整治,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
四、排查整治重點內容
(一)按照《危險化學品目錄》,查找建設領域內的“涉危單位”。
(二)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的“涉危單位”,是否按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三)對達到《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標準的“涉危單位”,主管部門應建立清單。
(四)“涉危單位”使用危險化學品,其使用條件(包括工藝)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
(五)“涉危單位”是否根據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危險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
(六)“涉危單位”是否存在非法經營和建設等違法違規行為。
(七)“涉危單位”是否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切實貫徹執行;是否按照規定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是否掌握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具備崗位應急處置能力。
(八)“涉危單位”企業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扎實有效開展。
(九)“涉危單位”是否持續開展反“三違”工作,承包商管理是否規范。
(十)“涉危單位”企業是否制定完善的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并定期組織演練。
五、實施步驟
即日起至2019年4月底結束,分3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市城鄉建設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細化措施。
(二)排查整治階段(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市政公用)主管部門對本轄區本領域內所有危險化學品企業、單位進行全覆蓋排查整治,并將情況登記造冊(見附件),由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后,連同工作報告,一并報我局及同級安委辦。
(三)督查階段(2019年4月21日至2019年4月30日)。我局對各縣區開展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對相關企業、單位按不少于10%的比例展開抽查,并將督查結果報市安委辦。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認真汲取響水“3·21”特別重大事故血的教訓,以案為鑒、以事為師,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確保此次隱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二)立即行動,扎實推進“全覆蓋、無遺漏”的隱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動。堅持“嚴字當頭、實字托底、安字為本”,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要零容忍、出重拳,猛藥去疴,從嚴懲處。
(三)嚴格執法追責,對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要緊盯不放,狠抓落實整改。要嚴肅執紀問責,凡是隱患集中排查整治期間發生亡人事故的,不但要嚴肅追究企業主體責任,還要倒查監管責任。
局質量安全處聯系人:吳炎 聯系電話:62692788
市政公用處聯系人:吳云 聯系電話:62692771
附件: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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